根據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21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和待遇計發基準值確定前繳費和待遇計發等有關問題的通告》內容要求,對本年人員繳費進行基準值發布前的補差。
一、新舊社平工資(基準值發布前暫定)
原社平工資:5054,原60%保底:3033,原300%攔頭:15162
新社平工資:5438,60%保底:3263,300%攔頭:16314;
基準值發布后,如無差額,不再補差,如存在差額,將進行第二次補差;
二、補差核算規則
張三在A單位正常參保繳費,單位部分按0.16繳納,個人部分按0.08繳納,以202101期間核算為例,分以下三種情況:
1、2021年度申報的繳費工資為2000,202101期間采用了原社平60%保底基數3033參與了正常核算,由于社平工資調整,存在基數差額3263 -3033 = 230,單位部分需補繳金額 230 * 0.16 = 36.8,個人部分需補繳金額230 * 0.08 = 18.4
2、2021年度申報的繳費工資為5000,202101期間采用繳費基數5000參與正常核算,社平工資調整,對人員繳費基數無影響,不需進行補差。
3、2021年度申報的繳費工資為20000,202101期間采用了原社平300%攔頭基數15162參與了正常核算,由于社平工資調整,存在基數差額16314-15162=1152,單位部分需補繳金額 1152* 0.16 = 184.32,個人部分需補繳金額1152* 0.08 = 92.16
三、系統自動補差業務場景
社平工資的調整導致人員月繳費基數存在變化,需對該類人員已核算過的期間進行補差核算,具體包括下面幾個場景:
1、測算系統批量補差核算發起時(此時間點各地市不同),如04月28點12點前,張三在測算系統中為正常參保繳費人員,并且2021年度在測算系統中存在繳費數據(含應繳數據),且由于社平工資調整存在人員繳費基數差。張三在A單位正常參保繳費,張三于202101、202102、202103、202104、202105參與了正常應繳(補)核算,存在繳費基數差的前提下,則人員張三202101至202105期間都需要參與補差核算,使張三繳費基數達到新基數要求。
2、測算系統批量補差核算發起時,繳費人在補差核算發起當月(如5月)辦理暫停參保的,并且2021年度在測算系統中存在繳費數據(含應繳數據),且由于社平工資調整存在人員繳費基數差。例如:人員張三在A單位5月份進行了暫停參保(離職、調出等) 張三于202101、202102、202103、202104、202105參與了正常應繳(補)核算,,存在繳費基數差的前提下,則人員張三202101至202105期間都需要參與補差核算。
四、不補差核算場景
1、測算系統批量補差核算發起時,人員當時間點參保狀態為終止參保 (人員死亡、出國定居等),即202101、202102、202103、202104、202105均不補差。
2、測算系統批量補差核算發起時,人員當前參保狀態為暫停參保,并且辦理暫停參保的時間小于發起批量補差核算的月份。如稅務部門申報測算系統于202105期間發起批量補差核算,人員張三已在2021年4月辦理暫停參保,則張三不參與補差核算,即202101、202102、202103、202104均不補差。
五、系統未自動補差但用人單位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