瀟湘晨報 [微博] 2015-11-03 07:27
(原標題:得了大病醫療費可報銷兩次 )
補償標準:分四段累計補償
生了病不僅僅身體受罪,醫藥費也可能成為沉重負擔。湖南“大病保險”方案于近日出臺,提出在2015年底前大病保險覆蓋所有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統稱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群。
何為大病不看病種看支出
什么樣的病,算是“大病”呢?“大病”的界定不再根據病種劃分,而是看基本醫保之外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是否超過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民年人均純收入。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意見》明確,大病不是醫學病種的概念,而是以發生高額醫療費用作為界定標準。根據國務院醫改辦的解釋,“大病”其實就是讓一個家庭因病致貧返貧的病。當城鎮居民、農民當年個人負擔醫療費分別達到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民年人均純收入時,就會發生災難性醫療支出。一個家庭強制性醫療支出大于或等于家庭剩余收入(扣除基本生活費后)的40%,這個家庭就會因病致貧返貧。
湖南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的《湖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以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作為“大病”的界定標準。這意味著,參保人患病發生醫療費用,經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所在市州確定的大病保險補償起付線,即可進行大病保險補償。
如何報銷基本醫保個人費用“二次報銷”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對參保人患高額醫療費大病、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二次報銷”。
按照《方案》,大病保險的保障對象為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保障范圍與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相銜接。意味著只要參加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者新農合,同步就參加了大病保險,不必再辦理參保手續,也不必再繳費。
高額醫療費用以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市州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鄉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作為主要測算依據。
具體的補償標準為:各市州確定城鄉統一的大病保險補償起付線,原則上起付線標準不高于本地區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保困難群眾大病保險補償起付線降低50%。
對參保人員一個自然年度內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累計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以上費用原則上分四段累計補償:3萬元(含)以內部分報銷50%,3萬元以上至8萬元(含)部分報銷60%,8萬元以上至15萬元(含)部分報銷70%,15萬元以上部分報銷80%,年度累計補償金額不超過20萬元。未按相關政策分級轉診的應降低支付比例。
釋疑
一年內可將幾次醫療費用一起報
我們具體應該怎么申請報銷呢?
湖南省醫改辦工作人員、省衛生計生委體制改革處處長王湘生接受本報采訪時表示,一個自然年度(當年1月—12月內),可以單次報銷,也可以累計起來一起報銷。例如,當第一次住院并沒有達到起付線,不能進行大病報銷補償,但第二次住院又花費了不少錢,這時就可以累計2次的合規醫療費用一起進行報銷。
方案下發后,各地將抓緊制定本地區的具體實施方案,做好相關測算和各項準備工作,確保2015年底前全面推開。
患者賬本
一年20萬醫療費可報近8成
懷化市民李一凡的父親患上了糖尿病,他告訴記者,為了給父親治病,這兩年家里支付了高額醫藥費,欠了親朋好友好幾萬元,“生活已經到了捉襟見肘的地步?!?/div>
“這次湖南大病保險政策出爐,希望可以實質性地減輕醫藥費負擔。”他說。以李一凡的父親為例,作為一名參保市民,他一年用在治病上的錢大約為20萬元,假定按照政策基本醫保報銷了12萬元,余下的8萬元需要個人支付,假設8萬元都是符合規定的醫療費。按照新的政策,假設大病報銷的起付點為10000元(2014年懷化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46元),那么70000元超出了這個起付點,分兩段累計報銷(見制圖)?!按蟛”kU”為李一凡家多“減負”了3.9萬元。算起來,醫保報銷的12萬元,加上大病醫保報銷費用,實際的報銷比例達到了約79.5%。(瀟湘晨報 記者 梁美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