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政府購買質量安全監管服務方案
湘潭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政府購買質量安全監管服務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質量安全監督工作,經市委、市政府同意,開展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服務需求
根據工作實際,需要9名工作人員加強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力量,其中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崗位5人,質量管理崗位2人,產品質量監督崗位2人。
二、崗位條件要求
(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崗位(5人)
1、理工科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2、4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
3、有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生產、檢驗檢測或者科研教學工作經驗者優先,專業可適當放寬;
4、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道德文化素質,無違法違紀行為;吃苦耐勞,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有勝任崗位需要的溝通協調能力和相關業務知識,能熟練操作電腦辦公軟件;機械類、材料類、電氣工程類專業優先。
(二)質量管理崗位(2人)
1、理工科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2、4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道德文化素質,無違法違紀行為;吃苦耐勞,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有勝任崗位需要的相關業務文字綜合能力,熟悉辦公軟件操作。熟知重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者或有計量檢定員資格證、質量管理體系審查員或強制性產品認證工作檢查員培訓合格證、有標準化工作經驗者優先。
(三)產品質量監督崗位(2人)
1、其中1人要求理工科大學本科以上學歷,1人要求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2、4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道德文化素質,無違法違紀行為;吃苦耐勞,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有勝任崗位需要的溝通協調能力和相關業務知識,能熟練操作電腦辦公軟件。
三、購買服務程序
與正規人力資源公司簽訂購買服務協議,由人力資源公司提供人員開展相關工作。人員確定程序如下:
(一)初審
人力資源公司組織符合條件的人員集中到我局統一進行資格初審,審核內容為身份證、畢業證書、個人簡歷、相關專業資格證明和職稱證明等原件資料等。
(二)面試
審查合格者進入面試。面試由局人事科、監察室、用人科室工作人員組成,根據面試情況進行打分。
(三)復審
根據面試成績按擬招人數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復審人員名單,復審內容為是否有違法犯罪記錄,違反計劃生育情況及身體健康狀況。若有復審不合格者按面試成績進行遞補。
(四)聘用
向人力資源公司反饋復審合格人員名單,由人力資源公司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一個月。
四、其他說明
聘用人員與湘潭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指定的勞務派遣公司簽訂聘用合同,按照國家規定統一辦理(購買)五險一金。
施行績效考核,制定聘用人員績效考核制度,每年按制定考核發放人員績效工資。
湘潭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7年6月19日